环资司派员参加联合国汞问题法律文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1-12-09

  为拟定一项具有全球法律约束力的汞问题文书,联合国环境署于今年1月24日-28日在日本千叶市组织召开了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来自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就汞问题文书基本要素文件展开实质性谈判。我国派出了由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代表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代表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环资司派员参加了会议。

  中国政府代表团在会议上介绍了我国就汞问题文书要素文件的基本立场和主要意见,在积极宣传我国汞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同时,强调汞文书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实际情况,平衡环境和发展权益,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汞污染控制手段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成本影响。

  首次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会议于2010年6月在瑞典召开。根据联合国环境署安排,还将召开3次会议,以期在2013年达成一项具有全球法律约束力的汞问题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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